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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艾滋病防治影视作品展播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6-02 18:42:57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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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艾滋病防治影视作品展播活动的通知

卫生部 广电总局


国务院防治艾滋病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卫 生 部
广 电 总 局
卫办发[2005]90号

关于举办全国艾滋病防治影视作品展播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协调会议制度)办公室、卫生厅(局)、广电局:
2005年5月是我国首次报告艾滋病病例20年。20年来,艾滋病的流行呈逐年上升趋势。目前,我国现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约84万人,疫情正在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传播,防治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宣传教育是预防艾滋病最为关键的举措。
十几年来,各地陆续涌现出许多预防艾滋病的影视作品,在不同时期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全国范围内,特别是基层和农村地区,可收视和利用的宣传材料较少,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得不平衡,与防治实际需求相比,在广度、深度和持久性等方面均存在着较大差距;公众保护意识不强,社会歧视现象普遍存在。
为了进一步加大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影视媒体的优势与作用,围绕重大新闻事件,不断掀起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的高潮,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卫生部、广电总局决定共同举办“全国艾滋病防治影视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活动于2005年3月-6月期间举办,入选作品由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颁发“艾滋病防治优秀影视作品”证书和纪念奖杯,名单通过中央主要媒体及央视网、新华网、中国电视报等媒体发布,并由主办单位推荐到中央电视台和各级地方电视台相关频道展播。
二、成立“全国艾滋病防治影视作品征集办公室”(以下简称作品征集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中央电视台社教中心。
三、各单位收到通知后,按照《全国艾滋病防治影视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方案》要求(见附件1),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积极组织好作品的推荐报送工作。
四、各单位于4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全国艾滋病防治影视作品报送登记表”(见附件2)和作品专业播出带,一并报送作品征集办公室。
五、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北京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社教中心社会专题部
“全国艾滋病防治影视作品征集办公室”
邮 编:100859
联 系 人:曲静
电 话:010—88244358、010—88243558
13901162547
传 真:010—63950850
电子邮件:aidsm2004121@sina.com
附件:1、全国艾滋病防治影视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方案
2、全国艾滋病防治影视作品保送登记表



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卫生部 广电总局
二○○五年三月一日











附件1:
全国艾滋病防治影视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方案

一、 背景
2005年5月是我国首次报告艾滋病病例20年。20年来,艾滋病在我国的流行经历了传入期、散播期和快速增长期三个阶段,流行形势日趋严峻。据2003年底估计,我国现存艾滋病感染者为84万,全人群感染率为0.07%,艾滋病的流行处于全国低流行和局部地区及特定人群高流行并存的态势,如不能有效控制,将会给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严重影响。
近年来,各地和有关部门在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公众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认知水平依然偏低,宣传教育的社会舆论氛围还没有真正形成。2004年零点调查公司在《中国居民对待艾滋病的态度与行为》的调查报告指出,只有8.7%的居民能答对艾滋病传播与安全性行为的问题;25.6%的居民能答对艾滋病传播途径的问题;21.4%的居民能正确回答预防经性途径传播艾滋病的有效措施;只有33.9%的城市居民和19%的小城镇居民表示可以在工作环境中与艾滋病感染者平等相处。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艾滋病的防治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并看望艾滋病患者,表达了党中央、国务院坚决遏制艾滋病的决心和信心。大众媒介是向全民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的主力军,为充分发挥影视媒体的优势与作用,围绕重大新闻事件,不断掀起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的高潮,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卫生部、国家广电总局将于2005年中国首次报告艾滋病病例二十年前夕,共同举办全国艾滋病防治影视作品征集展播活动。
二、 目的
1.动员影视媒体及全社会对艾滋病防治的关注、支持和参与,推动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大力普及,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对现有的艾滋病防治影视作品进行系统的收集、整理,以推动全国艾滋病防治影视作品制作更快更好的发展。
3.为基层和农村地区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数量较多的宣传教育素材。
4.为落实《全国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方案(2004-2008年)》中的大众媒介刊播计划提供保证。
三、 活动名称
全国艾滋病防治影视作品征集展播活动
四、 主办单位
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卫生部 国家广电总局
五、 承办单位
中央电视台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 媒体支持
央视网 新华网 中国电视报
七、 组织机构
成立“全国艾滋病防治影视作品征集办公室”(以下简称作品征集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中央电视台社教中心,负责作品的征集、整理、评选、推荐展播等具体工作。
八、 作品征集及发布
1.作品征集方式
由主办单位联合发文,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卫生厅(局)、广电厅(局),向各级电视台、电影制片厂(影视公司)、宣传教育机构广泛征集艾滋病防治影视作品。
2. 作品征集种类
影视剧类 新闻专题类 公益广告类 文艺类
3.作品报送方式
各级电视台、电影制片厂(影视公司)和各宣传教育机构,将拥有版权并已在影视媒体上公开播放过的作品,复制成电视专业级播出带(SP或DVW带式),并填写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直接报送作品征集办公室,作品数量不限。
同一部作品如有两个或以上版权单位,可由版权单位共同报送,也可分别报送,由作品征集办公室负责分类汇总。
4.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影视制作、大众传媒和艾滋病防治领域的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报送的作品进行分类筛选,从中评选出兼具政策性、知识性、科学性、思想性、艺术观赏性和人文关怀的优秀作品。
5. 作品发布
所有报送作品的精编内容在央视网专门开辟视频窗口播出(报送作品需做出3-5分钟 real play 300k的光盘附送)。优秀作品名单通过央视网、新华网、中国电视报等主流媒体发布。由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颁发“艾滋病防治优秀影视作品”证书和纪念奖杯。
九、优秀作品评点展播
1、制作评点节目
制作10-20期优秀影视作品评点系列节目(每期30分钟),于5月中下旬在CCTV播出。通过对优秀作品的盘点,回顾中国艾滋病防治20年的历程,总结过去,展望未来。
2、推荐展播及宣传推广
由主办单位通过发文的形式,将优秀作品推荐到中央电视台各相关频道和各级地方电视台,特别是县级电视台播出,同时要求各级电视台按照《全国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方案(2004-2008年)》刊播计划的要求,保证艾滋病防治节目每周播出不少于2次。
展播结束后选择部分优秀作品,分期分批编辑制作成公益光盘,免费发放到广大农村和各级单位,满足更多人特别是基层和偏远地区群众的宣传需求。
十、 时间进度
3月16日—4月15日 影视作品报送
4月16日—5月20日 报送作品分类、评选、发布
5月20日—6月10日 优秀作品评点节目拍摄、制作、播出
6月下旬 优秀作品推荐展播



附件2:
全国艾滋病防治影视作品报送登记表
编号:
作品名称
类 别 时 长 带 式
出品时间 播放情况
主创人员 制片人 工作单位 电话
编导(导演) 工作单位 电话
其 他 工作单位 电话
内容简介 (填写不下可附页)
报送单位 联系人
通讯地址 邮 编
电话/手机 传 真 e-mail
单位推荐意见 (签章)2005年 月 日
注:
1. 此表复印有效,每部作品填写一张登记表。
2. 请于2005年4月15日前,将此表邮寄到作品征集办公室。
3. 邮寄地址:北京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社教中心社会专题部“全国艾滋病防治影视作品征集办公室” 邮编:100859 联系人:曲静 电话:010—88244358/88243558传真:010-63950850

如何申请驰名商标

我国政府越来越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并且从战略高度来保护相关知识产权。“驰名商标”是知识产权战略中对商标保护的重要环节。

“驰名商标”不仅仅是一种荣誉,更是商标保护的一个体系。“驰名商标”在国际普遍得到认可,各国政府都对“驰名商标”进行特别的保护。“驰名商标”的内涵不仅仅是一纸证书可以涵盖,我国有的地方政府对“驰名商标”将给予很大的物质上的奖励,国家更是制定专门法律加大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远远要宽于普通注册商标,保护的范围也延伸到其他类别的商品。对于消费者而言,“驰名商标”更加容易得到普遍的认可,而且认可程度相当的高,“驰名商标”将成为消费者对企业综合实力和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的高度评价。
驰名商标认定途径
“驰名商标”也是商标领域最高殊荣,目前全国有几百万个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却只有几百个,真正是万里挑一。任何商标无法指望万一被认定为“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是有非常严格要求的,其申请的难度非常之大。

“驰名商标”的申请我国以前一直是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直接提出申请,并没有明确的认定标准和具体的申请程序,并没有固定的认定方式,有时一年审批近百个,有时一年不审批一个,也没有固定的程式。2003年颁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后,申请“驰名商标”的途径和方式完全改变。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申请“驰名商标”现在有了三条途径可走:

1、在商标异议中认定
商标异议是指经过商标局初步审查通过的商标,在获得注册商标证书之前,商标局先行进行公告,在公告期内任何人都可以以合理的理由提出异议。如果在提出异议的过程中,提出该商标可能构成对自己商标的侵犯,同时申请认定自己是驰名商标。

2、在商标争议中认定
商标争议是指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因为有些法律规定的原因,别人认为侵犯了自己的商标,而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在提出撤销的过程中,同时可以提出申请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

3、在商标管理中认定
哪个商标如果被假冒,那么反映该商标是畅销的。正是基于这点,地方工商局在打假过程中,发现假冒这个商标比较多,就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

第四条途径 法院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申请方式/途径评析

1、在商标异议中申请
申请机关:国家商标局
前提条件:必须是有和要申请“驰名商标”的商标相同或相近的商标在公告期中。
难点所在:在公告期内商标可以作为异议对象,又符合申请“驰名商标”异议的(即目标商标),这种概率非常之小。如果特意申请,但是有两个关卡:1、这个难度比较大,直接被驳回可能性很大,而无法进入公告期。2、即使能进入公告期,从申请到公告,这个过程将有一年多的漫长期间等待。
优点:比较直接,中间环节少,可以直接向商标局申请,能够以较快的速度获得批准,前期费用比较低。
缺点:很难找到目标商标,即使找到如果进入异议阶段,对方要力争,异议时间将变得无法预测。重新申请符合条件的目标商标,可以操作性不强,时间比较长,有很多未知因素无法把握。
在2005年6月23日公布的驰名商标中,通过商标异议批了5件“驰名商标”。

2、在商标争议中申请
申请机关:国家商标局
前提条件:必须是有和要申请驰名商标的商标相同或相近的注册商标,并且在五年的争议期内。
难点所在:同上,目标商标更加难找,如果重新申请的时间比第一种途径更长,至少要两年多的时间,才有可能提交“驰名商标”申请。
优点:同第一种途径。
缺点:同第一种途径。
通过这种方式以前最少认定了十几个,但最近几期公告中没有发现通过这种途径申请的“驰名商标”。

3、在商标管理中申请
申请机关:两级地方工商局、国家商标局
优点:相对以上两种方案,这个方案最佳,不需要寻找目标商标,不专门针对任何人单位,不会引起和第三方的争议;不需要依托任何现有的公告或注册商标;自己完全可以掌控,自行把握,自行设计方案,时间相对比较短。
缺点:涉及的机关比较多,中间环节比较多,需要很好的策划和操作中的协调、配合,花费的费用将比较大。
2005年6月23日公布的64个“驰名商标”,有59个是通过这种方式认定的。目前这种方式成为申请的主要途径。

4、法院认定
法院的判决认定驰名商标,尽管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出台已经有了好几年,但是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并不是很多。
               浅谈法院执行工作的执行力

                  作者:李志文
             工作单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文章摘要]:本文所称的执行力系狭义的法院执行工作的执行力,提高法院执行工作的执行力,是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之利刃。本文主要从笔者近年来执行工作的实践出发,谈谈提升法院执行力的必须性、方法,及主要从提升个人执行力的角度对提升法院执行力建设提出设想,是对笔者工作的一个总结,亦希望通过学习、探讨,对今后的执行工作有所助益。
[关 键 词]:执行力 意识 法官素质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人民法院的一道难题, 在最高人民法院给党中央的《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报告》中,将“执行难”现象形象地概括为:“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四句话。那么人民法院如何才能解决“执行难”这个问题?笔者今天从提升法院执行工作的执行力角度去思考、分析问题。
一、执行力的概念
“执行力”一词最早流行于国外企业界,是指企业做事情的能力,近年来,这一理念逐步向司法、行政领域渗透。温家宝总理2007年3月在所做的工作报告中指出:“执行力是政府工作的生命力,执行力弱,政令不畅,有令难行,甚至有令不行,政策落实就有可能出现雷声大雨点小的状况,也会使政府的公信力受到损害。”
何为执行力,大部分人有一个比较通俗地理解就是“执行并完成任务的能力”。很多学者和企业家都给执行力下过定义,本文在此不一一阐述。笔者认为,其实执行力就是做事的能力,通常一个人能做事,而且能做成事,我们就会说这个人很能干,这个能干就是执行力的具体表现。我们可以从个人和单位两个不同层次去理解“执行力”。对个人而言,执行力就是办事能力,不同的岗位需要的执行力也是不一样的,领导和执行者,前者更多的强调是决策和谋划的能力,后者则更多强调组织实施能力。单位执行力是单位全体成员完成单位既定战略目标的能力。
法院执行工作的执行力体现在哪方面呢?我认为,关键是要在工作中体现“严、实、快、新”四个字上。“严”即积极进取,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实”即脚踏实地,具有实干的作风;“快”即具有高的办事效率,促成高的案件执结率。“新”即开拓创新。在执行工作中不断寻求新的思路和方法,使执行的力度更大、速度更快、效果更好,申请执行人的权益能更快的实现,近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更高,对法律信仰更强,这并是法院执行工作的执行力。
二、加强法院执行工作执行力建设必要性
民事执行是执行机关根据国家民事执行法律所规定的程序,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民事权利义务的活动。在义务人不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民事执行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使权利人的权利从一种期待变为现实,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权利,有利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也有利于维护法制的统一和权威。更通过提升法院执行工作的执行力,制裁藐视法律者,也教育、引导人们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近年来,法院通过深入扎实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实践、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等活动,执行力有所提升。法院执行队队伍整体素质在不断地提高,也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可我们也应更清楚的看到,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民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诉讼到法院的案件在不断的增多。而案件诉讼到法院的根本原因是一方当事人失信,这一事实的最直接表征就是原告的高胜诉率和胜诉当事人的高申请执行率。在执行庭工作时间越长的人感觉包袱会越重,因为工作时间越久,积累案件越多,清理时间越长,执行难度越大……这一系列的问题,迫使执行法官要不断的学习、摸索、实践,提升执行工作的执行力。
三、近年来,我院在加强执行工作执行力的一些做法
近年来,在社会诚信体系尚未成熟,执行司法查控系统尚未健全的情况下,我院从辖区执行环境具体情况出发,注意发挥当下的优势,集中力量从多举措上加强执行力建设。
1、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一是积极主动的向地方党委、人大等领导部门汇报工作,执行工作得到了领导部门的重视,从而在人力、物力、财力及政策上予以支持,使执行工作更有保障。二是妥善处理审判与执行的关系。在审判实务中,既依法裁判,体现判决的公正性,又充分考虑执行的可操作性。尤其是大量的民事诉讼案件,要求审判法官既要裁判严密,又要多做一些艰苦的法庭调解工作,尽可能地减少后续执行的难度;同时强化诉讼保全意识。在立案环节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为防止义务人转移、隐匿财产,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要求审判人员在必要时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从而为执行工作提供便利,尽最大努力遏止各种逃债、躲债行为。据统计,2012年,我院有25.3%的民事案件都依法进行了诉讼保全,有效地保证了案件的顺利执结。三是不断地深化执行工作改革。继续抓好案件流程管理、执行公开、裁执分离等改革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执行行为,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2、全力推行“阳光执行”和风险提示。把执行的全部程序公开,以便当事人和各界的监督。在执行中实施执行公开告知制度、实施执行风险和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后果告知制度。在申请执行期间,分别向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风险告知书》、《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通知书》和《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等。此外,在诉前、诉中、判决前、判决后及申请执行前实行执行风险全程提示,分别在上述各个阶段均告知当事人可能面临的执行风险。对被告确无履行条件的案件,审判人员引导当事人选择实现权利的其它方式,避免诉讼后案件一判决就成执行“死案”。
  3、密切关注农村涉案人员动向。加强与当地基层组织的联系。找专门的负责人,定期与村组织代表联系,将村里每位外出务工的被执行人员的详细情况登记在册,以便在执行案件时掌握被执行人的生活规律和去留动向。此外,农村人一般比较重视传统节日,因此不少人即使外出务工也会选择传统假期回家探亲,我们利用这一特点,在节假日展开突击行动。比如,今年的1月25日至2月5日,我院针对被执行人在县内的25件涉企、涉弱势群体等民生案件进行了集中执行的“执行会战”, 通过采取“集中行动、迅速反应,晨间执行、密切配合”等方式,对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分类、分批、分级加大执行力度,重点清理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骨头案、钉子案,活动中,依法拘传长期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案件当事人5人,执结案件20件,其中达成和解13件,执结标的额约105万元,打击了赖债者的嚣张气焰,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4、巧妙运用各种强制措施。通过开展细致调查,及时掌握农村被执行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农作物的收成时节以及农村年终股份合作制派息分红、发放征地补偿款、贴青、农补等费用的时间,摸准农村被执行人不同时期的经济状况和实际履行能力,对农村被执行人的财物采取登记、监督和控制等有效措施,选择恰当时机各个击破,分批次解决案件的执行。
5、统筹执行,群策群力。在执行工作中统筹安排,工作分层分次的,打破专人专案的局面。具体做法有以下几项:一是有条件的集中分批次向银行进行财产查询,降低调查成本,提高查询效率。二是集中开展片区执行行动。针对我区的路难行、人难找的实际情况,我院适时开展片区执行工作。即集人力,有针对性的在某片区域开展集体执行工作。实践证明,这样执行成果较为明显,大大提高了降低执行成本,增加执行威慑力,从而使执行结束率、标的到位率明显上升。三是坚持每个星期一上午例会制度。会议一是传达有关指示精神,二是部署一星期的工作计划,三是讨论案件,群策群力,集全体执行人员的力量,解决个案中的突出问题。
6、加大执行公开,多方面开展执行宣传工作,造成强大社会压力,促进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现如今执行机构处理的执行案件中有许多被执行人不怕法院的强制措施,但是他们也许怕社会舆论。所以执行中抓住部分被执行人的这一弱点,利用新闻媒体促进执行工作。实践中,我院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执行现场直播,公告债务人名单,法律宣传等方式。在法律宣传中重点强调被执行人有能力而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法律后果;并对个别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施用全过程跟踪报道,让一些不讲信用的“老赖”在电视上曝光、亮相,从而对那些心存侥幸的躲债者以警戒与震慑。在社会中造成强大的社会压力,最终促使自动履行债务。
四、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执行力设想
毋庸讳言,执行工作中也存在问题和不足:比如执行司法查控系统尚未建立健全,被执行人财产查明仍存困境;个人能力恐慌,办事方法不多等。再此,笔者拟从个人和单位两个层面上对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执行力提出一些设想。
(一)提升个人执行能力
时至今日,不乏伟大的理论家和战略家,而迫切需要平凡的实干者和执行者。个人执行能力的提升,在执行工作中至关重要。而个人执行力的强弱取决于两个要素——个人能力和工作态度。所以,我们要提升个人执行力,一方面要通过加强学习和实践锻炼来增强自身素质,另一方面是要端正工作态度。
1、加强学习。从某一个层面上说,执行力低是由干警能力不强造成的。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公民法律意识的快速提高,新类型、复杂的执行案件层出不穷,迫切需要执行法院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加强工作经验总结。知识是动力的源泉,能力来自于实践的积累。要提高办案的质量,增强化解矛盾的能力,知识的积累是必不可少的。作为执行员要对得起“法官”二字,执行工作不退伍、不掉队,努力学习,在书本中学、在实践中学,并将学习行为变成学习习惯。
2、增强团队精神。团队精神是团队成员在领导的指挥和带领下,为共同的目标而努力奋斗的精神,是大局意识和协作精神的集中体现。增强团队精神,增强集体荣誉感,努力把个人的利益与集体的利益有机地统一起来,群策群力,更有助于克服执行中遇到的困难,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院的形象及法院的威严。
3、注重细节。有一句话叫做:细节决定成败。要想提高自己的执行力必须在细节上下功夫,模范法官陈燕萍在调解中就非常注重细节问题,比如用老百姓能听得懂的语言去诠释法律,挖掘有利于调节的每个细节有针对性的调解等。作为执行法官,更应注重细节,在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的同时,依程序执行,依法办案,遇事要能沉下心来,不能浮躁;再者要处处留心,眼中有活。
4、直面困难。执行案件,多数是被执行人一方失信所至。“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的问题一直存在,规避执行的案件时有发生,作为执行法官,工作本质就是要面对这些问题,在个案中理顺问题,在规避与反规避的较量中取胜。直面困难,更要有“催不垮、打不败”的 “敢于亮剑”精神。
(二)加强法院执行文化建设,健全各项执行管理制度
笔者认为,提升执行工作执行力,从单位的角度看,要加强执行文化建设,健全各项执行管理制度。首先应建立健全合理的制度规范;其次要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第三要有明确的可行的发展目标;第四要有具体的实施规划;第五加强执行工作发展平台建设,增强执行团队文化建设;第六,完善奖惩机制。
结束语
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执行力,是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之利刃。对此,笔者认为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在执行力建设过程中,不分你我,不分内外,从当下做起,从点滴做起,相互配合、互相学习、互相提醒、互相沟通,共同提高执行力,实现创建现代文明法院的目标。